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5号)《三峡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8〕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按照学校、学院二级开展。学位办按一定比例对论文进行抽查,余留部分由各培养单位按规定进行论文匿名评阅工作,现将本次由学位办负责的论文评阅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冬季由学位办负责的校外匿名评阅的论文包括:
1.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学位办负责聘请3名校外专家;
2.按10%的比例随机抽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3.上次申请学位未通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注:学位办只负责以上人员学位论文的校外评阅工作,其校内评阅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二、名单抽取:
9月26日,进行了由学位办负责校外匿名评阅论文名单的抽取工作,名单本着公平、公正以及本学院需回避的原则随机抽取。学位办预先将申请人的姓名和导师姓名隐匿,本次聘请了4个学院的院长(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田家炳教育学院、理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进行名单抽取,被抽取的名单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由学位办负责校外匿名评阅的论文,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本统一报送学位办:
1. 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匿名要求: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前应对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将“三峡大学”、“导师姓名”、“作者姓名”用“**”代替,并且删除致谢部分。
2)命名要求:学号.PDF(例如:2015110501099.PDF)。
2.“学位论文评阅信息登记表”,以学院名称进行命名,具体样式见附件2。
四、相关规定:
1.论文格式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研字[2006]6号)文件执行。
2.被学位办抽取的学位论文必须于10月21日前提交到学位办,由学位办负责校外匿名评阅工作。逾期末交者按自动推迟答辩处理,再次申请答辩时按学校抽查论文处理。
3.被抽到的研究生同时还需将学位论文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由学院负责其论文的校内匿名评阅工作。
4.由学位办负责送审论文的评审费由研究生院承担。
附件1:2019年冬季由学位办负责校外匿名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附件2:学位论文评阅信息登记表
学位办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