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导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加强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导师培训旨在培育导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化导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不断提高导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新增的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具体名单请见附件,同时欢迎其它老师参加。
三、培训安排
时间:2019年12月6日(周五)14:40
地点:求索报告厅
四、报告人
机械与动力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方子帆教授;
材料与化工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东升教授。
五、报告内容
1.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2.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与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将导师培训事宜及时通知需参加培训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因有教学任务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导师,本人须向所在培养单位书面请假,经分管副院长同意,由培养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将请假名单报送学位办。
2.培训实行签到制,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埸,学员须全程参加培训。为了保证入场时的畅通,分为四组进行签到:
第一组:水利与环境学院、土木与建筑学院、机械与动力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二组:电气与新能源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三组:医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田家炳教育学院、民族学院;
第四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艺术学院
3.请假的导师、无故缺席的导师,将自动纳入下一轮导师培训学员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