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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安排和通知

2018年07月04日 00:0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广大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防范

1.开展安全教育动员。各培养单位或导师要集中组织研究生开展人身、交通、财产、防火、防盗、实习实践等安全纪律教育,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能力和遇灾自救能力,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传达至每一名研究生:假期要注意在建工地、水电管网、河湖塘堰、山石圩坡等环境安全,加强防溺水、防洪水、防泥石流等意识,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的学生不要擅自下水施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降温;要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理性表达,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要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要与导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保持联系。

2.强化暑期活动管理。除学校、学院、导师或课题组安排正常的实习实践外,任何学生社团组织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单位批准不得以学校名义、社团协会名义组织开展活动。违规开展活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管理

1.暑期留校的研究生留宿期间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在校做实验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要对工作室、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包括留校研究生的外出请销假、宿舍巡查、信息报送等。相关负责人要保持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与研究生院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妥善处理发生的问题。

三、强化安全责任、过程管理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

2.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主管领导、导师、科研项目组负责老师、实习实践带队老师和值班管理干部要提高安全认识,切实把教育动员、安全防范落实到年级、班级和每个人,落实到实习实践等各环节,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

3.各培养单位要强化痕迹管理,建立返家、留校学生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学生暑期去向,妥善保存相关承诺书、申请、批准等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四、研究生放假和秋季开学工作

1.9月2日2015、2016级研究生须按时返校报到,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9月3日正式上课。

2.9月3日2018级研究生在各培养单位报到,9月6日举行开学典礼,9月3日-9月7日为新生入学教育时间。

五、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2018年暑假研究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见附件)2018710日前发送至112350636@qq.com

2.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应于9月3日上午12:00前,将2015、2016级研究生返校报到情况报研工办;应于9月4日下午17:00前,在新生报到系统中指导新生完成报到注册工作,无法及时返校报到的研究生,必须向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并说明情况。

3.各学院要认真准备新生入学教育,参考《2018级研究生入学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制定方案,并于9月11日将入学方案及入学教育总结交至研工办。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催缴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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