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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三峡大研[2016]12号)、《三峡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4]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报类别

1.学术创新奖

2.高水平科技成果奖

3.高水平论文论著奖

4.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奖

5.社会实践奖

6.特殊贡献奖

以上申报类别请参见《三峡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三峡大研[2014]38号),其中特殊贡献奖含2018年录取的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2018年录取的优质生源(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2018年录取的档案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特殊贡献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生。

三、申报办法

1.学术创新奖由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委托学校学术委员会从本年度高水平科技成果奖、高水平论文论著奖、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的研究生中进行综合评定,并在网上公示。

2.高水平科技成果奖、高水平论文论著奖、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奖、社会实践奖,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院所分配的单项奖学金总额进行合理评审推荐,并将最终获奖名单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公示。

3.特殊贡献奖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并上报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公示。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分配至学院的单项奖学金总额不包括学术创新奖、特殊贡献奖奖励金额。

2.每名学生每学年限报一项单项奖学金。

3.学生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及奖学金,并取消下一学年度所有奖项评选。申报高水平科技成果奖、高水平论文论著奖、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奖、社会实践奖的材料必须是在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论文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以三峡大学的名义发表且本人署名第一(若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专利成果等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申报且专利权人为三峡大学。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单项奖学金评审要求,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要求,做到上报材料规范、完备。各学院需在12月11日下午17点之前递交如下电子及纸质材料:

(1)附件1: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请根据单项奖学金设置的类别分类上交)

(2)附件2:2018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

材料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行政楼407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4221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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