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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讲坛》第127讲:兼职大学生劳动主体资格的探讨

2017年12月24日 00:00  点击:[]

主 题:兼职大学生劳动主体资格的探讨
主讲人:姜晓芳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讲座时间:2017年12月21日(周四)晚19:00
讲座地点:图书馆二楼屈原报告厅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图书馆
承办单位: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内容简介: 当前,高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的现象已相当普遍,但维权却颇为艰难。大学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尚存争议。主讲人将从兼职大学生、劳动者的概念界定导入;阐述劳动者主体资格认定的理论依据;并将国外立法对劳动者主体资格认定的态度与我国相关学说及规定进行比较,最终提出相对应的完善建议。
主讲内容:首先,将兼职与实习、勤工助学概念相比较,得出大学生兼职的概念界定,并将社会学意义中劳动者的概念和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概念相比较,从广义和狭义来分析劳动者概念。其次,认定劳动者主体资格的理论依据主要为“从属说”和“控制说”。从属说又分为人格从属说和经济从属说。英美法系常采用控制说,而大陆法系常采用从属说。再次,将国外立法对大学生兼职劳动主体资格的认定以及我国相关学说及规定进行比较。国外主要是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国内从两种学说出发,阐述各学说支持或反对兼职大学生作为劳动者主体的理由。最后,根据以上的比较分析,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立法上提出从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劳动法的实用建议。伴随着圣诞和元旦的假日氛围,今晚7点图书馆二楼屈原报告厅,诚邀大家带着愉悦的心情一起来感受法学讲堂,期待大家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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