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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02日 17:2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即日起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拟设岗单位认真学习《三峡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的设岗条件和要求申报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

二、“助教、助管、辅导员”设岗要求和工作程序

(一)“助教”岗位

1.副高职称及以上任课教师可申请配置研究生助教岗位。助教人数设置根据各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和各学院要求综合参考设置。

2.各学院于9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助教岗位设岗需求,96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0.42.36.98/yjs/中根据系统分配名额完成助教岗位申报工作,不能超额申报岗位。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二)“助管、辅导员”岗位

 1.机关职能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可申请1个“助管”岗位,缺编单位可依据工作实际申请增加“助管”岗位。

2.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1-2助管(辅导员),缺编单位可依据工作实际申请增加“助管”岗位,原则上助管(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个。

3.各用人单位务必于93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0.42.36.98/yjs/中根据系统分配名额完成第一批助管(辅导员)岗位申报工作,不能超额申报岗位。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各用人单位务必于95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0.42.36.98/yjs/中根据系统分配名额完成第二批助管(辅导员)岗位申报工作,不能超额申报岗位。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三)研究生院将分别于94日前公布第一批助管(辅导员)岗位设置数及岗位要求;95日日前公布第二批助管(辅导员)岗位设置数及岗位要求;97日前公布各学院助教岗位设置数及岗位要求。

(四)各用人单位按要求自行做好三助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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