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培优基金项目结题与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本次培优基金资助经费来源于省直专项经费,届时湖北省将对该项经费的使用、报销、培优效果等进行审核,请各学院务必对该项经费的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硕士结题范围
1、须为2020年由学校立项资助的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项目,共计132项(含2020年已结题3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硕士结题条件
1、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第二作者)、以三峡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正式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在培优基金资助期间发表的成果须注明“三峡大学学位论文培优基金资助项目”。
2、硕士培优基金结题成果不能作为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重复使用。
四、硕士结题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三峡大学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结题申请表》(见附件),连同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交达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注:学院须审核论文原件,论文复印件和结题申请表留于学院存档。
五、报销程序
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费报销工作。根据财务处最新要求,所有项目实行线上审批报销。
报销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到所在学院提交报销材料,学院负责审核,材料明细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三峡大学学位论文培优基金项目报销汇总表》(样式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财务处要求粘贴好报销票据,项目负责人、导师分别在发票背面签字;
3)学院审核项目是否已经结题并具备报销条件、票据是否在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签字是否完整等。学院审核人、分管领导分别在报销汇总表正面、发票背面签字,并在报销汇总表正面加盖公章。
2、提交学院审核通过材料到校学位办,学位办负责审核:
1)学位办再次审核报销人员名单、报销票据是否在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签字是否完整、报销额度是否正确;
2)学位办审核人在报销汇总表、发票正面签字。
3、材料上传审核
学院经办人在三峡大学财务报销系统填报报销明细,并按照线上审批要求,提交学位办审核后的报销材料扫描件。按“报销汇总表”、“发票”、“发票明细”分别建立文件夹,并打包上传,经费负责人线上审核。
4、线上审核后材料提交财务处
学院经办人打印已通过线上审核的审核单,并将上传材料对应的原始凭证材料提交财务处。
六、硕士报销额度
每人最高报销额度为4000元(不足4000的以实际票额为准)。
七、报销范围
文章版面费、实验费(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实验动物经费等)、资料费(购置图书、文献等)、会议费(含差旅费)。
注:只报销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需提交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会务费需符合会议通知,版面费、实验费、资料费的票据应符合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
八、硕士培优基金报销时间
报销时间:2021年5月-7月6日,2021年10月-11月1日。
九、经费管理
1、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把握好论文培优基金报销的进度。请于11月1日前到财务处进行报销,未使用完的经费,年底将被清零。
2、报销的票据必须符合财务处规定,严禁使用假发票,一经发现,取消所有经费资助。
十、博士培优基金结题与报销相关要求
1、博士培优基金分两次报销,一次为立项当年予以报销一次(如:今年报销2021年立项的);一次为结题验收合格后予以报销一次,每次报销最高额度为一万元(不足一万的以实际票额为准);
2、博士培优基金的报销程序、报销范围、经费管理同上要求;
3、博士培优基金结题验收工作方式、结题条件见《三峡大学研究生培优基金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18]1号)相关规定;
4、博士培优基金的报销工作应于每年11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学位办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