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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2021年05月14日 15:46  点击:[]

一、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一)学院应成立答辩工作小组,深入细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和校内专家应在答辩会场参会,校外专家视情况可通过网络参与答辩。

(三)除专家讨论环节外,答辩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若采用线上线下混合答辩形式,应在答辩公告中明确平台和会议ID,并提前报送校院两级视导组。答辩组应提前做好现场设备调试,确保视音频传输效果,并安排专人负责远程视频答辩的相关网络技术支持和录音录像等工作,并协助答辩秘书做好答辩会组织。

(四)学院可统一聘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二、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文件进行学位授予条件审核,除科研(学术)成果条件外,其他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填报申请学位所需的科研(学术)成果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同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科研(学术)成果材料。

3导师和各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学生提交的纸质学位申请材料,严格做好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提前毕业生单独审核)、论文评阅成绩是否达标、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是否达标等,学院须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完成审核。

4、学院在完成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后(学位论文答辩是否通过除外),需将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申请学位科研(学术)成果清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若答辩前科研(学术)成果暂不达标者,待成果达标后申请学位前再次公示。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按要求组建答辩委员会。学院应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发布答辩电子和纸质公告。电子公告应在正式答辩前3-5天在学院网站发布,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答辩的,须公示网络平台和会议ID

3、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送达答辩委员。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扫描件(隐去专家关键信息)须于答辩前3天发送给每位答辩委员。

4、答辩秘书根据分组名单,提前3天将会议号或ID号通知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督导专家。

5、答辩秘书和技术专员至少提前半天做好设备测试,测试网速及声音、图像传输效果,测试PPT播放等,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6、答辩开始前15分钟,答辩秘书和技术专员调试好设备,做好答辩准备和录音录像准备。

7、答辩开始前10分钟,答辩人和列席人进入会场。网络参会专家须实名制进入视频会议室,调试好声音和图像。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报告答辩相关情况

开启视频录制,列席导师可简要介绍答辩人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答辩秘书报告答辩委员会组成、督导专家和答辩人情况等,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主要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成员组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等;答辩人情况主要包括答辩人基本信息、学分修读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复制比检测及评阅情况,是否符合答辩要求等。答辩秘书报告完毕,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答辩

1)宣布答辩规则。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规则与注意事项,并宣布开始答辩。

2)报告学位论文。答辩人以PPT形式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20-30分钟),论文主要内容报告完毕后,答辩人须对预答辩及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进行专项汇报说明

3)提问与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参会者向论文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即问即答,不得另行准备

4)休会。答辩主席宣布问答环节结束,答辩人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停止视频录制,检查并报告退席情况。

3、讨论答辩决议

1)答辩秘书简要介绍论文送审评阅的专家意见和导师的学术评语。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和评议:

讨论对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的综合学术评语。

对是否通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形成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答辩秘书及时报告评分和投票结果。

4、宣读答辩决议

开启视频录制,答辩秘书组织答辩人、观摩师生进入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是否通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宣布答辩人答辩结束,停止视频录制,结束会议。

备注:

1)答辩人应穿戴得体,注重学术礼仪,应保证着装、仪容仪表规范;

2)论文答辩时,答辩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情况汇总表》;

3)答辩秘书首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作好原始记录;在《答辩情况汇总表》登录每个答辩委员的评分;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填写答辩平均成绩。

(四)答辩结束后的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导师督促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根据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意见修改报告》交给导师审核,连同带修订标记的答辩后修订版本双盲评阅的论文版本,一起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

所有博士论文;

论文评阅的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

本次学位申请中,曾有一个及以上专家的评阅分数低于70分者;

论文答辩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

上次申请学位未通过者。

2工作人员和学生完成系统中答辩信息的录入和审核

做好答辩和学位申请中纸质材料的整理工作,答辩秘书并向学院提交答辩录像。

各学院须及时将答辩委员给出的分数及决议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

须将答辩记录抄录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相应位置。

3研究生院进行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学院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提交给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对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申请学位要求者,不允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4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

各学院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

1重点审核论文评阅分数较低、答辩分数较低的论文。审核内容必须包括对研究生答辩前后论文的比对核查,即对双盲评阅的论文版本和答辩后修改提交图书馆的论文版本进行对比,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意见修改报告》。

2)在认真审核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超过全体委员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

请各学院务必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报送学位办进行审核。

5、学位材料存档

通过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材料,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电子及纸质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答辩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答辩前、答辩和答辩后的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

2、学院应制订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对答辩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充分考量,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3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真实、完整、可追溯,整个答辩过程录像备存,研究生院可对各学院的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4、学校、学院应统筹做好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7人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人为校外专家,校内同行专家应具有博导资格。

2、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具有硕导资格和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

备注:

1)组建答辩委员会时,可将该研究生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的评议小组专家或论文评阅专家纳入到答辩委员会;

2)尽可能做到每个答辩委员会有1位专家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名(博士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本学科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硕士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议记录等论文答辩相关事项;

4)研究生本人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三)答辩督导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学校和学院视导员需进行督导工作,根据答辩分组安排,学院提前将会议号或ID号告知视导员,视导员开展现场或线上督导。对答辩程序是否规范、研究生答辩情况等进行督导,及时向学院和研究生院反馈发现的问题,并填写督导记录表,提交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档留存。

视导应实现所有答辩组全覆盖,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答辩组工作情况。学院应及时处理督导发现的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答辩质量。


研究生院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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