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规定,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3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类别调整至专业领域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拟同意白思璐等135名同学专业从类别调整至领域,现对专业调整同学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月11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署名后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地点:信息楼J1517)。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0717-6394417
名单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