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三峡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三峡大研〔2017〕37号)、《三峡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三峡大研〔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相关学院组织考核与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以下研究生转专业(见附表)。现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以下研究生转专业申请有异议,可于2026年7月23日17:00将前书面意见署名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信息楼J1517)。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0717-6394417
名单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