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REV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5日 10:5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1.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分的完成情况。

 2.学位课平均成绩。

 二、中期考核形式

 学生根据考核内容,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管理人员组织完成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做出考核结论。

 三、中期考核标准

1.优秀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

2.合格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3.不合格生:未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低于75分。

 四、中期考核流向

 1.优秀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2.合格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不合格生:延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一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五、材料报送

 学院于11月29日之前完成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将《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纸质版留学院保存。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项目和... 下一条:2024年三峡大学数学建模暑期集训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