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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10月21日 08:52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1.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分的完成情况。

2.成绩是否合格。

二、中期考核形式

学生进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导师、学院及时完成审核。

三、中期考核标准

1.合格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

2.不合格生:未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不合格。

四、中期考核流向

1.合格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不合格生:延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一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学院于11月29日之前完成202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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