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REV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1日 09:43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级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博士、硕士)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1.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分的完成情况。

2.学位课平均成绩。

二、中期考核形式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考核内容,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相关内容。

2.学院考核

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相关导师、任课教师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管理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做出考核结论。

三、中期考核标准

1.优秀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

2.合格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3.不合格生:未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低于75分。

四、中期考核流向

1.优秀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2.合格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不合格生:延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一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五、材料报送

1.2020级研究生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此表由学院留存。

2.学院于1120日之前完成2020级中期考核工作,将《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21111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期中教学和目标... 下一条:关于开展推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