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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学位点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2022年04月13日 14:25  点击:[]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是学校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或修订的范围

12021年新增的学位点:博士点:土木水利;学硕点:力学;专硕点:新闻与传播、护理。

2、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与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等专业学位,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说明,按领域招生或培养的须按对应领域制定培养方案。

3、需要修订培养方案的其它学位点。

二、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审批流程审核定稿。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和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进行审核,院长进行审定,通过后在66日前上交电子版至研究生院邮箱Pyk@ctgu.edu.cn

三、按照下发模板装订成册。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2019版(2022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成册,装订模板见附件1,格式为:A4纸张双面打印,白布纹封皮,胶装。69日前上交研究生院1份。

       

                             

研究生院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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