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通知精神,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研究生课程的育人作用,结合《三峡大学课程思政“334工程”实施细则》(三峡大教〔2022〕2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计划5年内实现课程思政全覆盖,现启动2023年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结合课程特点,在研究生课程中实施课程思政教育改革。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两年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新增学位点除外)。
二、申报要求
1、近4年校级或院级已立项建设项目,结题为优秀的优先推荐。
2、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5、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7、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9、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须组织评审后推荐到研究生院,每个学位点推荐1项;基础医学院、健康医学院和各临床医院由医学部统一推荐。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同时开展院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立项工作,2023年按全部开设课程的20%开展院级立项建设工作,召开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对申报书中建设规划、预期成果等内容进行论证,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按评分高低推,评审会须邀请校级研究生视导员参加,发文并挂网。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校级课程思政项目,每个学位点推荐1项。注:含博士课程。
2、申报人撰写附件1《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在申报、实施等过程中要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3、各单位将拟推荐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2《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汇总表》一起上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坚持质量第一标准。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人应按照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必要支持,并督促负责人按计划推进,确保顺利完成。
2、各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课程思政教研活动或相关培训,可结合项目评审、中期考核、项目结题工作一起开展。
3、校级立项项目经费分两批划拨到各单位。正式立项后划拨60%经费,项目结题后再划拨40%经费。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以立项时间开始计算。项目中期考核在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立项。
5、结题要求:建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6、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题时间及要求按省级要求执行。
7、研究期满不按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以及申请结题但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销,中止划拨研究经费,已划拨经费作清零处理。撤销的项目不能在教师职务、职级评审等工作中使用。项目负责人及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任何项目和奖励,相关单位1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同类型的项目和奖励。
五、申报材料
各单位在6月20日前统一将院级立项文件、拟推荐项目的《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申报评审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份(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信息技术楼J1楼517室),邮箱:pyk@ctg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6392637。
附件:
1、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立项申报书
2、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申报评审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