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三峡大研[2019]13号),学校将在第12周-15周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2周-15周(2023年11月22日-12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视导组检查。
三、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11月22日—12月8日 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状态考核方案(修订)》(三峡大研〔2022〕27)号文件中附件“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自评表”开展自查,检查方式由学院自定,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学校抽查重点):
1.2023年度教学、视导、论文答辩相关文件制度等(纸质版)。
2.2023年度课程教学相关材料(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文件及附件表格要求),学生到课情况、课程论文、视导听课、考试资料等纸质版存档。
3.校领导听课、学院领导、视导听课、学生评教等。
4.学生、导师座谈会情况。
5.本年度研究生开题、中期、预答辩等。
6.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亮点。
对照《三峡大学各学院202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三峡大研〔2023〕11号)和《三峡大学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细则》(三峡大校〔2023〕11号)相关规定,对标2023年研究生教育目标完成情况,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1.学院开展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奖、课程思政的研讨会或培训会支撑材料。
2.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研项目立项、成果、奖励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第十五周(12月11日-12月15日)视导检查
视导团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各学院2023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目标对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第十六周(12月18日—12月22日)检查总结反馈
研究生院根据教学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总结反馈报告。
四、材料报送
12月8 日前提交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自评表(附件3)、 XX学院2023年度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附件4)。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pyk@ctgu.edu.cn,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J1517)。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及导师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自评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 xwb@ctgu.edu.cn,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J1531)。
附件1:《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附件2: 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及导师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自评表
附件3: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自评表
附件4: XX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