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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日程表

2026年09月20日 16:59  点击:[]

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日程表

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未具体说明时间和具体安排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与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学院报送材料

1

研究生论文交存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完成2025-2026学年授予学位的论文交存

各学院

研究生院

9月

论文交存平台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学位论文、摘要。

2

省级论文抽检

学校根据省学位办安排,完成2025-2026学年授予学位的论文抽检。

各学院

研究生院

9月至12月


3

校级论文抽检

学校对照省级抽检规则和要求,对2025-2026学年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研究生院

10月至11月


4

零星授位

零星授位工作的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超过当批次接收材料时间的学位授予申请,需等到下一批次再办理。

本学期计划办理2次零星授位,12月校会结束后至2026年3月,不开展零星授位工作。

各学院

研究生院

9月,10至11月

报送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1.《关于建议授予XX等X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议》;

2.《学院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3.《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9月零星授位,预计9月下旬启动,10月中旬发放证书。

11月零星授位,预计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启动,11月底发放证书。

5

学位论文开题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保障办法》(三峡大研〔2025〕53号)相关规定,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

10月至12月


通过成绩中期考核后,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开题申请,下载标准模板,上传标准格式《开题报告书》。

研究生

导师审核。

导师

打印《开题报告书》《开题评审表》,完成开题报告后,在研究生系统录入开题信息,上传《终版开题报告书》扫描件。

研究生

录入开题报告结果。

各学院

6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保障办法》(三峡大研〔2025〕53号)相关规定,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

10月至12月


在研究生系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

研究生

导师审核。

导师

打印《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完成中期检查后,在研究生系统录入中期检查信息,上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扫描件。

研究生

录入中期检查结果。

各学院

7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

组织开展导师“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

各学院

研究生院

10月至11月

学院学习情况材料。

8

冬季答辩及授位:

审核科研成果

研究生根据相关要求,在研究生系统填写学位授予科研(学术)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并将相应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学院审核。

研究生

9月至10月,学院自行安排


9

冬季答辩及授位:

开放学位授予批次

学位办在系统内开放“2026年12月授位”批次,启动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院

9月中旬


10

冬季答辩及授位:

预答辩

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内选择“2026年12月授位”批次,提交预答辩申请,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用于预答辩(博士5本;硕士3本)。

研究生

9月下旬,不晚于答辩前2个月


导师审核。

导师

研究生打印《预答辩申请和登记表》。

研究生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保障办法》(三峡大研〔2025〕53号)组织预答辩。

学院

研究生录入专家信息上传《预答辩申请书和登记表》扫描件。

研究生

学院录入预答辩结果。

学院

11

冬季答辩及授位:

开放论文查重和送审轮次

学位办按另行通知说明,定期在系统内开放论文查重和送审轮次,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查重)和匿名评阅(论文送审)。

研究生院

10月至11月


12

冬季答辩及授位:

提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保障办法》(三峡大研〔2025〕53号)修改学位论文。

导师

研究生

10月至11月


研究生对照通知安排,在系统内选择相应的送审轮次,提交用于查重的论文、用于送审的论文和用于送审的论文摘要。

研究生

导师审核。

导师

学院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核。

学院

13

冬季答辩及授位:

答辩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前查重)

学院根据自身安排,定期推送查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院

10月至11月,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前完成


14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论文送审)

学位办按轮次和相应比例抽取校级送审名单并送审。

研究生院

11月19日前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保障办法》(三峡大研〔2025〕53号)开展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学院

11月19日结束全校本批次论文送审工作,如11月19日仍未收到评阅反馈结果(含增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批次论文答辩。

学院

研究生院

15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修改及印制

学位办、学院将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研究生和导师,研究生按照专家和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印制论文(硕士6本,博士8本)提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学院

研究生院

10月至11月


16

冬季答辩及授位:

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系统上传用于答辩的学位论文,打印《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研究生

11月20日前


导师审核答辩论文。

导师

学院审核答辩资格,审查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提前毕业生单独审核)、论文评阅成绩、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等是否达标。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科研成果名单须公示3天。

学院

学位办抽查答辩资格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

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完成答辩分组。

论文答辩电子公告至少在正式答辩前5天于学院网站发布,纸质公告至少在答辩前3天于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学院

11月23日前


学院开展答辩工作,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学院备案详细的答辩记录。


11月26日前


在系统上传《答辩决议书》。

研究生

在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学院

审核答辩结果。

研究生院

17

冬季答辩及授位:

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后查重)

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按照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在系统提交用于答辩后查重的论文。

导师

研究生

11月27日前


学院推送查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院

11月28日前


18

冬季答辩及授位:

申请学位

在系统内申请授予学位,上传用于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

11月30日前


在系统内审批。

导师

在系统内审核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生成上分会讨论名单。

学院

19

冬季答辩及授位: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 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分会表决票、分会记录表、学位授予名单汇总表、科研汇总表、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硕导遴选相关材料。

2. 分会审议及审定事项:

(1)2026年12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2026年12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3)2026年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4)2026年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5)2026年冬学期新增硕导名单;

(6)其他需要分会讨论的事项。

3. 系统内录入分会讨论结果,导出并打印分会决议。

4. 系统内完成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分流。

学院

12月1日前

报送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4.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6.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7. 《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8. 《学院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9. 《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0. 《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1. 《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2. 其他需上会讨论的材料。

20

冬季答辩及授位:

录入“学位授予信息”数据

研究生在系统中核对学位授予数据,同时上传定稿论文、摘要,用于交存

研究生

12月2日前


学院审核学位授予数据,导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用于存档。

研究生

学院


21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定稿存档

学位论文定稿后,研究生按《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使用须知》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博士印制学位论文3份,硕士印制学位论文2份提交至学院存档。

研究生

学院

学院自行安排


学院向图书馆集中提交1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稿。学院向学位办提交1份博士学位论文定稿。

研究生

学院

研究生院

22

冬季答辩及授位: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70次会议

表决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等。

研究生院

12月10日(暂定)


23

冬季答辩及授位:

办理及发放学位证书

学位办完成学位证书制证,学院集中领取并发放。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1式3份)会后由学位办统一印发给学院,学院合订于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

学院

研究生院

第70次校会会后10天内


24

冬季答辩及授位: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信息上报后即可查询学位信息。

研究生院

2027年1月6日前


25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材料归档

按要求对进行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等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

档案馆

2027年1月




附件2至8可在研究生系统导出。

附件:

1. 《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质量保障办法》(三峡大研〔2025〕53号)

2.《学院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3.《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4.《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7.《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

8.《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9.《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10.《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1.《关于建议授予XX等X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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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审:***
  •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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