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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日程表

2024年09月04日 10:53  点击:[]


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主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完成。新系统建设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沟通反馈。相关工作未具体说明时间和具体安排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与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学院报送材料

1

省级论文抽检

学校根据省学位办安排,报送被抽检的2021-2022学年授予学位的论文。

各学院

研究生院

9月至11月

抽检论文。

2

校级论文抽检

学校对照省级抽检规则和要求,对2023-2024学年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学院根据学位办安排,报送抽检论文。

研究生院

10月


3

冬季答辩及授位:

研究生申请学位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学院、研究生院完成审核。

各学院

研究生院

9月24日前


4

冬季答辩及授位:

报送和审核科研成果

研究生根据相关要求,在新系统录入学位授予科研(学术)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并将相应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送学院审核。

各学院


9月至11月,学院自行安排


5

冬季答辩及授位:

预答辩

研究生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用于预答辩(博士5本;硕士3本)。

各学院

9月30日前,不晚于答辩前2个月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组织预答辩。学院需及时录入预答辩结果。

各学院





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在新系统提出学位论文查重、评阅和答辩申请。

各学院

10月1日前,答辩前查重之前完成


6

冬季答辩及授位:

提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峡大研〔2021〕14号)撰写修改学位论文,通过新系统提交查重用学位论文和送审用学位论文各1份。

各学院

9月至10月




导师通过新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





学院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核。

各学院



7

冬季答辩及授位:

答辩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前查重)

研究生在新系统提出申请,学位办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通过方可参加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各学院

9月至10月,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


8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论文送审)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和《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开展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各学院

11月21日前




学位办于9月下旬根据送审论文范围发布校级送审名单。

由学位办送审的论文,研究生在新系统提出申请,学位办送审。由学院送审的论文,按学院要求完成论文报送。

论文、摘要、送审信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填写规则准备,不规范将无法送审论文。

各学院

研究生院


《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论文摘要、学位论文电子版材料。



11月24日结束全校本批次论文送审工作,如11月24日仍未收到评阅反馈结果(含增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各学院

研究生院



9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修改及印制

学院将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研究生和导师,研究生按照专家和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印制论文(硕士6本,博士8本)提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各学院

10月至11月


10

冬季答辩及授位:

审核学位授予条件

学院审查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提前毕业生单独审核)、论文评阅成绩、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等是否达标。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科研成果名单须公示3天。

各学院

11月14日前




学位办检查博士和抽查硕士的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与论文评阅成绩等要求是否达标。

研究生院

11月21日前

被抽中研究生科研(学术)成果电子版材料。

11

冬季答辩及授位:

论文答辩

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相关信息录入新系统。

论文答辩电子公告至少在正式答辩前5天于学院网站发布,纸质公告至少在答辩前3天于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各学院

11月28日前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开展答辩工作,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学院备案详细的答辩记录。




12

冬季答辩及授位:

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后查重)

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在新系统按照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提交用于查重论文。

各学院

11月29日前




学位办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格式要求与答辩前查重一致。

研究生院

11月29日前


13

冬季答辩及授位:

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研究生按照要求在新系统中录入学位信息。

该信息为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填写须完整、准确,须经研究生本人确认并对本人信息负责。

各学院

12月3日前


14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定稿存档

学位论文定稿后,研究生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操作说明》中的要求,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印制2本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存档。

各学院

图书馆

学院自行安排




学院向图书馆集中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定稿。


12月中下旬


15

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开题报告结果由学院录入新系统。

各学院

10月12月


16

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开展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论文中期检查结果由学院录入新系统。

各学院

10月至12月


17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

组织开展导师“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

各学院

研究生院

10月至11月

学院学习情况材料。

18

冬季答辩及授位: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审议及审定事项:

1.2024年12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2024年12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3.2024年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4.2024年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5.2024年冬季学期新增硕导名单;

6.其他需要分会讨论的事项。

各学院

12月5日前

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7.《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8.《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9.《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0.《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1.《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2.其他需上会讨论的材料。

19

冬季答辩及授位: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5次会议

表决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1式3份)会后由学位办统一印发给学院,学院合订于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

研究生院

12月12日(暂定)


20

冬季答辩及授位:

办理及发放学位证书

学位办完成学位证书制证,学院集中领取并发放。

各学院

研究生院

12月31日前


21

冬季答辩及授位: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学信网。

研究生院

1月6日前


22

冬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材料归档

按要求对进行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等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

档案馆

1月


23

零星授位

零星授位工作的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超过当批次接收材料时间的学位授予申请,需等到下一批次再办理。

本学期计划办理1次零星授位,12月校会结束后至2025年3月,不开展零星授位工作。

各学院

研究生院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启动,11月底发放证书

报送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1.《关于建议授予XX等X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议》;

2.《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3.《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4. 科研(学术)成果发表的证明材料。


新系统建设完成后,附件6至14可在新系统进行下载。附件16制作完成后补充发布。


附件:

1.《三峡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认定标准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5号)

2.《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

3.《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

4.《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峡大研〔2021〕14号)及附件

5.《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及填写规则(学位办送审用)

6.《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7.《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8.《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9.《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10.《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1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

1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13.《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14.《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5.《关于建议授予XX等X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议》

16.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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