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国家图书馆《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2号)通知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安排如下:
一、交存内容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授予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含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二、主要工作
(一)学院填写论文信息汇总表,准备学位论文、摘要,依次上传汇总表、电子版论文、电子版中文摘要、确认函。
(二)学位办完成审核校验,将论文和附件上报教育厅。
(三)学位办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收集,寄送国家图书馆存档。
三、电子版论文交存流程
(一)平台与学院二级账号
1.电子版论文交存工作在 “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论文交存平台”)(https://lwgl.cdgdc.edu.cn/)完成。
2. 学院工作人员可通过手机验证码登陆,手机号为上一学年报送的工作人员手机号。如需更换联系人,请向学位办及时报送信息。一个二级单位只开通一个账号。
(二)提交学位论文
1. 学院在论文交存平台下载论文汇总表,补充论文信息,上传论文交存平台(下载和填写规则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 学院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下载学位论文、摘要,打包后上传论文交存平台(下载和上传流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3. 论文交存平台校验无误后,9月17日前,上传确认函(下载和填写规则详见附件2和附件3)。
4. 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学院在报送学位授予材料时,一并向校学位办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
四、工作提示
1. 提交的论文必须为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最终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相同。
2. 论文提交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平台对收存的全部论文原文只会集中存储,不会将论文原文内容对外公开。论文将用于各级学位论文抽检、教育部学位中心数据分析等工作。
附件:1.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2号)
2. 论文交存工作说明和参考资料指南20260907
3. 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单位用户操作手册-20260828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