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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30日 0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三峡大校〔201555号)、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状态考核方案(暂行)》(三峡大研〔201514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其它相关规定,请各学院做好2015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目标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提交自评表

12月17,各单位将自评表(相应支撑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办公室(X412)。自评表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三峡大校〔201555号)要求填写。

(二)各办公室汇总

1218-20日,研究生院各办公室对各学院提交的自评表格进行汇总,对各项基础目标指标,给予“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的定性评价,对提高目标进行评分。

(三)考核评分组评分

1221,考核评分组对各办公室汇总的基础目标的评价和提高目标的分值进行审定,并确定基础目标的考核等次,考核各学院提高目标完成情况。

(四)提交考核结果

1222,研究生院办公室将考核评分组审定的考核结果汇总后交目标办。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分为二部分:

(一)基础目标

1、考核内容

按照《三峡大学各教学单位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三峡大校〔201513号)中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中项目逐项考核。

2、考核方式

按照《三峡大学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校〔201456号)和《三峡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状态考核方案(暂行)》(三峡大研〔201514号)规定执行。

(二)提高目标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和分值按照《2015年学院提高目标考核体系及评分细则》(三峡大校〔201546号)中各项目标(二级指标)和相应分值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评价指标考核方式:以2015年度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的结果为计算依据。

其他指标的考核方式按照《2015年学院提高目标考核体系及评分细则》(三峡大校〔201546号)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

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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