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项目相关工作安排,现对2020年及之前立项的教育项目,包括各类研究生课程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2020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2、2020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
3、2020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
4、2020年立项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教指委等其他类型项目(可选);
5、2020年前立项申请延期结题的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研究生教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属学院(单位)组织实施;研究生院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相关学院(单位)组建结题验收专家组,其中非本单位专家(教授)至少1人。
(二)结题工作程序:
1、项目结题方案(含验收时间、地点、专家组等)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联系本学院的校级视导员参加。
2、项目负责人向所属学院(单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题申请书》及其它建设成果材料等;
3、专家组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按以下内容进行验收:
a.建设内容与建设申报书的符合度;
b.建设历程和目标达成度;
c.建设成果应用和取得成效情况。
4、专家组形成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
5、学院将项目结题情况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时间安排
相关学院(单位)于11月8日前将结题方案、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项目结题安排表(附件7)报研究生院培养办;于11月30日前结题情况汇总表填写在线表格,签字打印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结题验收结果利用
验收合格的项目,所属学院(单位)应及时将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学院评选为优秀的项目参加学校重点培育项目答辩。学校评审优秀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学校评审优秀的教研教改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研教改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所属学院(单位)应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研究生教育项目的资格,且相应削减所属学院次年申报研究生教育项目数量。
附:
1、2020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2、2020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
3、2020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名单
4、《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书》
5、《三峡大学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
6、2020年研究生教育项目结题汇总表
7、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项目结题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