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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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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工作简报

2016年03月17日 00:00  点击:[]

2016年工作简报第一期

学科建设工作

2016年学科建设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学位点动态调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完成主动撤销学位点和自主增列学位点的动态调整工作。包括调研、申报、专家评审、校领导决策等

学科建设办公室

相关学院

5

2

学位点合格评估

完成第一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包括撰写自评报告、专家评审等。

学科建设办公室

相关学院

10

3

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组织参评学科填报《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准备支撑材料。

学科建设办公室

相关学院

预计4

4

ESI学科建设方案及学科评估政策研究

积极开展学习、调研,制定ESI学科建设方案。了解学科评估信息,做好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准备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11

5

三峡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及规划

根据国家及省政府关于“双一流”建设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制定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及规划。

学科建设办公室

10

6

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学科提升计划

召开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学科建设专题协调会,开展专题调研,在明确学科需求、存在问题与困难基础上,制定学科提升计划。

学科建设办公室

水利与环境学院

土木与建筑学院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10

7

2016年度学科建设任务书评审及立项建设

校级学科群及单独建设的一级学科填报2016年度建设任务书,专家评审并立项,开展年度建设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相关学院

4

8

土木工程省级重点学科年度绩效评价

填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准备支撑材料。

学科建设办公室

土木与建筑学院

6

9

医学部组建

制定组建方案。

研究生院

医学院

各临床医学院

10

10

年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

2014年度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完成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学科建设办公室

相关学院

11

11

年度学科建设绩效评价

组织专家对参评学科的《2016年学科建设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确定评价等级。

学科建设办公室

相关学院

12

招生就业工作

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制度建设

制定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研招办

3-4月份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成绩上网、复查

研招办

219-22

3

调剂宣传

研招办

各学院

3月初-4月底

4

参加全国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研招办

3月份

5

召开学校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及调剂培训

研招办

3月份

6

网上调剂,组织考生体检、复试

研招办

各学院

4月底前

7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

研招办

各学院

5月份

8

参加招生数据录检办公会

研招办

5月份

9

发放2016级新生录取通知书

研招办

各学院

6月初

10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

布置博士命题工作,学院自命题

研招办

相关学院

3月份

11

领取英语统考试卷、印制自命题试卷

研招办

4月份

12

入学考试

研招办

49-10

13

复试录取

研招办

相关学院

4月份

14

上报报名与录取数据,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招办

相关学院

6月份

15

全日制招生宣传

制定2017年硕士、博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编印2017年招生宣传资料

研招办

各学院

3-5月份

16

校内外招生宣传

研招办

各学院

3-10月份

17

暑期夏令营活动

各学院

5-8月份

18

上报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研招办

各学院

8月底-9月上旬

19

在职联考工程硕士工作

发放2015级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研招办

各学院

3月中下旬

20

各教学点2015级开班典礼

各学院

具体时间和各教学点商定

21

推免生复试录取

上报推免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研招办

9月份

22

上报推免生推荐办法及推荐名单

研招办

教务处

9月份

23

推免生复试录取

研招办

各学院

10月份

24

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

11月份

25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入学考试

报名

更新维护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网报公告

研招办

9月中下旬

26

全国网上报名咨询

研招办

各学院

9月份

27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各学院

9月下旬

28

关注网报情况,及时联系相关考生

研招办

925-10

29

现场确认准备工作及现场确认

研招办

111-14

30

整理、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报名数据

研招办

1115-30

31

入学考试准备

布置和完成自命题工作

研招办

相关学院

11月中旬-

12月上旬

32

印制、寄送、接收自命题试卷

研招办

12月份

33

遴选监考教师,考场安排

研招办

各学院

12月份

34

组织考务及培训工作,领取统考试卷

研招办

12月份

35

入学考试及后期

工作

入学考试

研招办

12月份

36

寄送已考自命题试卷到招生单位,押运统考试卷

研招办

12月份

37

收集、整理本校自命题试卷,安排评卷工作

研招办

相关学院

171月份

培养工作

2016年研究生培养及学籍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研究生课程建设

工作

召开课程建设工作研讨会;开展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立项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2

视导工作

围绕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开展校院两级相关视导工作。

培养办

校视导团

院视导组

3

第三批校级工作站评审工作

根据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对拟申报校级的工作站进行评审。

培养办

4

研究生工作站建设

各工作站报送15年工作总结、16年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站内涵建设。

培养办

各相关学院

工作站

5

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根据教育厅关于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及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培养办

各相关学院

工作站

6

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学籍模块功能测试与使用

进一步测试、改进及优化管理系统中培养模块、学籍模块功能。

培养办

各学院

7

教学检查与培养状态考核

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对研究生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学院自查、学校检查及考核。

培养办

校视导团

各学院

1

学籍注册、学年注册

根据研究生报到情况进行数据整理,在学信平台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及老生学年注册工作。

培养办

2

导师双选工作

每名导师每年指导的各类型研究生(包括在职研究生博士)不得超过5人。

各学院

3

培养计划制定

导师指导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及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各学院

4

开学第一课(课程教学视导)

校领导及研究生院相关人员走进课堂。

培养办

5

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

各学院在研究生公寓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等醒目位置张贴新生照片,开展录取复查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6

学籍信息自查

工作

组织研究生登录学信平台进行学籍信息自查工作,以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培养办

各学院

7

英语免修免考名单整理与公布

根据免修免考条件进行名单整理与公示。

培养办

8

在校研究生CET-46报名

根据四六级报名工作要求开展报名组织及信息核对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9

中期考核工作

对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分的完成情况进行学生自查、学院考核。考核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进入论文学习阶段;不合格者延期进入论文学习阶段。

培养办

各学院

10

2016届硕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

组织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11

研究生课表编排

研究生院排公共学位课及公共选修课,各学院排专业课。

培养办

各学院

12

研究生课程期末

考试

由课程归口学院进行考试组织及试卷的归档工作。

各学院

13

学籍异动工作

办理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

培养办

14

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

组织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补采集及缴费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15

学历图像自查

组织研究生登录学信平台对学历图像进行自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

培养办

各学院

16

学籍证明办理

为在校研究生求职及考博出具学籍证明。

培养办

17

学籍数据整理及在校生数据统计

整理学籍材料与数据,对在校生数据进行统计、更新。

培养办

18

2013级、2014级研究生成绩导入

组织学院整理1314级成绩,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培养办

各学院

19

15级研究生成绩录入及归档

15级研究生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做好成绩单、试卷、论文的归档工作。

各学院

20

2016届研究生成绩单打印

由各学院进行打印,供研究生求职及归档。

各学院

21

学籍清理与预警

工作

对超期全日制研究生及在职工程硕士进行学籍清理与预警。

培养办

各学院

22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教学工作审核及职称材料审核

配合人事处完成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教学工作审核及职称材料审核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23

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评价

培养办、各相关学院、工作站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相关学院、工作站负责项目绩效自评,提交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4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送实践活动方案及总结。

培养办

各学院

25

高等学校基础数据表填报

填报高基表中各类在校生数据。

培养办

26

科研创新基金申报与结题

启动2016年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鼓励创新,培育优秀;完成15年科研创新基金结题工作。

培养办

各学院

27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遴选

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对公共选修课进行遴选。

培养办

各学院

28

毕业研究生资格

审查

审查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

培养办

各学院

29

学历注册

在学信平台对学历数据进行注册。

培养办

30

学历证书打印、发放

完成学历证书的打印、用印、发放工作。

培养办

学位工作

2016年学位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

单位

完成

时间

备注

1

研究生提交学位

论文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2、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研究生修改论文后印制3本,提交给学院用于预答辩;

4、提前毕业研究生(即2014级统招生)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书》。

学院

3

论文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执行,研究生和导师对论文格式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审核。

2

申请学位

前期准备

工作

1、学院于320前将本次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学位办,学位办进行审核;

2、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

学院

研究生院

3

申请硕士学位名单包括: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研究生于3-5月期间将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后,将录入的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院进行审查;学院相对集中将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位办审核。

3

导师库信息维护

2016年新增导师信息录入导师库;对已有导师信息进行维护。

学院

研究生院

3

4

专家库

建立

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立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录入相关信息。

学院

研究生院

3

按一级学科建立校内、校外论文评阅专家库,每个一级学科的校外专家不得少于10人,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及以上。

5

2015年立项的论文培优基金结题及

报销

2015年立项的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结题工作(论文结题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结题要求和报销范围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费用由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销。

学院

3-

11

学院留存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结题报告书;2、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科研成果汇总表;3、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 份。

6

学位证书

样式定稿

学位办将学位证书样式初稿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将证书样式进行修改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产生三峡大学学位证书样式,下文公布并向省学位办进行报备。

研究生院

3

7

导师培训

工作

学院负责导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

3-

6

8

预答辩

1、学院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

3、研究生须于415号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于学位论文评阅。

学院

4

上旬

1、申请答辩的统招研究生必须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2、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6个月后1年之内再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3、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位同行专家组成(校内、校外不限),预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4、各学院须于410前将预答辩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9

学位论文

评阅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论文评阅专家;

2、每篇论文聘请2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必须有1位是校外专家。

3、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学位论文送达评阅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4、学位办负责以下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

1)按10%比例随机抽取2013级应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22014级提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3)前次学位评阅未通过的学位论文。

学院

研究生院

4月中旬- 5月上旬

1、若2位评阅人中有1位意见为否定,则增聘1位评阅人,若累计2人意见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2、所有学位论文均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评阅。

10

研究生修改论文及印制

1、学院负责收集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并反馈给研究生;

2、研究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制6本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学院

5

11

学院审查

答辩资格

学院在系统里审查: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位英语是否符合要求、资格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论文评语、论文格式等。

学院

5

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资格论文、科研成果均需审查纸质原件并留存1份复印件。

12

研究生院审查答辩资格

学位办在系统里审查:论文开题、论文中期、预答辩、资格论文、学位英语、论文评语。

研究生院

525

学院必须于525日前将申请人的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位办进行审查。

13

答辩前

准备

1、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5人组成,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2、发布答辩公告(挂在各学院网站上)。

学院

4-

5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5位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有硕导资格且具有正高职称;另设1名答辩秘书(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

导师不得进入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可列席答辩并介绍答辩人情况。

14

论文答辩

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学院

61

学位论文答辩须在61日前完成,必须有详细的答辩记录。

15

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院按要求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院

研究生院

5月下旬-6月上旬

届时学位办交将发通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比例按照统招毕业生人数10%计算。

16

论文定稿及检测

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论文定稿后印制2本交给学院用于存档(注:校优论文获得者需提交3本)。

学院

研究生院

图书馆

5月下旬- 6月上旬

学院将论文电子档统一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委托图书馆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30%不允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17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审查每位申请者的条件,对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通过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院

610

1、所形成的分委员会材料一式二份,1份学院留存,1份交学位办;

18

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

数据

学院按照要求督促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同时提交毕业生学信网电子照片,由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

6

上旬

本信息将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须认真审核,并由研究生本人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确认。

19

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工作

按照省学位办的有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学院

研究生院

6

上旬

20

报送学位办材料

学院报送:学位评定书、分委员会材料1套。学位办进行审核、盖章。

学院

研究生院

612

学位评定书(一式三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一栏由学位办到校办盖章)。

21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全面审核申请者的条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

2、经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后通过,授予该

研究生硕士学位。

研究生院

6

中旬

22

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毕业生按照《关于毕业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

6月中

下旬

以学院为单位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本)。

23

办理及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1、学位办按相关要求统一办理学位证书;

2、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学院

6

下旬

24

学位材料

归档

学院、档案馆三个部门按要求进行研究生期间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学院

档案馆

71

25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

数据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学位办。

研究生院

7月初

26

清理导师库信息

学院按照学位办要求,校核并补充导师相关信息,对已退休和调离我校以及连续3年及以上未带研究生的导师,经报学位办审核后,进行清理。学位办对信息进行审核、汇总。

学院

研究生院

9

底前

27

研究生提交学位

论文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2、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研究生修改论文后印制3本,提交给学院用于预答辩;

4、提前毕业研究生还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书》。

学院

9

底前

论文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执行,研究生和导师对论文格式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审核。

28

申请学位

前期准备

工作

1、学院将本次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学位办进行审核;

2、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

学院

研究生院

930

名单包括: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研究生于9-11月期间将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后,将录入的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院进行审查;学院相对集中将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位办审核。

29

预答辩

1、学院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

3、研究生须于1015号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于学位论文评阅。

学院

1020

1、申请答辩的统招研究生必须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2、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6个月后1年之内再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3、学院须于1020前将预答辩结果通报学位办。

30

论文评阅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论文评阅专家;

2、每篇论文聘请2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必须有1位是校外专家。

3、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学位论文送达评阅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4、学位办负责以下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

1)提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2)前次学位评阅未通过的学位论文。

学院

研究生院

10月-

11月初

1、若2位评阅人中有1位意见为否定,则增聘1位评阅人,若累计2人意见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2、所有学位论文均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评阅。

31

研究生修改论文及印制

1、学院负责收集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并反馈给研究生;

2、研究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制6本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学院

10月-11

32

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相关要求,开展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学院

10月-12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开题报告结果由学院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33

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开展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学院

10月-12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论文中期检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34

2016年论文培优基金立项

申报

开展2016年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立项申报工作。

学院

研究生院

10-12

届时学位办将发布通知,组织培优基金的立项申报,学院按要求开展工作。

35

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规定和申请学位材料。

学院

10月-12

36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工作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学院

研究生院

11-12

届时学位办将发相关通知。

37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

工作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工作。

学院

研究生院

11-12

届时学位办将发相关通知。

38

学院审查

答辩资格

学院在系统里审查: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位英语是否符合要求、资格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论文评语、论文格式等。

学院

11

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资格论文、科研成果均需审查纸质原件并留存1份复印件。

39

研究生院审查答辩资格

学位办在系统里审查:论文开题、论文中期、预答辩、资格论文、学位英语、论文评语。

研究生院

1124

学院必须于1124日前将申请人的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位办进行审查。

40

答辩前

准备

1、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5人组成,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2、发布答辩公告(挂在各学院网站上)。

学院

10月-

11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5位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有硕导资格且具有正高职称;另设1名答辩秘书(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

导师不得进入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列席答辩并介绍答辩人情况。

41

论文答辩

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学院

121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121日前完成,必须有详细的答辩记录。

42

学位论文

抽检工作

按照省学位办和学校相关要求,对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学院

研究生院

11月-12月初

43

论文定稿

及检测

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印制2本交于学院存档。学位论文正文部分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委托图书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院

研究生院

图书馆

11月底- 12月初

学院将论文电子档统一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委托图书馆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30%不允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44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逐一审核、评定每位申请者的条件,对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通过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院

128

所形成的分委员会材料一式二份,1份学院留存,1份交学位办。

45

录入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

学院按照要求督促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同时提交毕业生学信网电子照片,由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

12月上旬

本信息将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须认真审核,并由研究生本人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名确认。

46

报送学位

材料

学院报送:学位评定书、分委员会材料1套。学位办进行审核、盖章。

学院

研究生院

1210

学位评定书(一式三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一栏由学位办到校办盖章)。

47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全面审核学位申请者的条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经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后通过,授予该研究生硕士学位。

研究生院

12月中旬

48

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按照《关于毕业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学院

图书馆

12月中

下旬

以学院为单位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

49

办理及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1、学位办按相关要求统一办理学位证书;

2、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学院

研究生院

12月下旬

50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学位办。

研究生院

12月底

研究生院办公室及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

2016年研究生院办公室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日常工作

办公室日常运行工作

研究生院办公室

本学期常规工作

2

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校内预算编制。

研究生院办公室

各办公室

各学院

2017130前,具体时间

待定

3

目标考核

2015年研究生院目标考核,2015年各学院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研究生院办公室

各办公室

各学院

20161230

4

信息化

平台

研究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研究生院办公室各办公室

各学院

本学期常规工作

1

就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

研究生院办公室

1-12102030日(2月为

28日)

2

上报春季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3

3

核对并确定本年度毕业生生源数据;毕业生核对就业方案

5

4

上报夏季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毕业生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6

5

学校集中办理改派手续

7月-9

6

上报教育部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

7月中旬

7

进行就业情况自查

8月中旬

8

根据自查结果上报就业数据至省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平台,送就业材料到省就业中心进行核查

8月下旬

9

根据核查结果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上报年度最终就业率

9月初

10

上报拟毕业生基本情况,印刷毕业生就业推介材料,向用人单位寄送毕业生就业推介材料

9

11

发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

10

12

上报拟毕业生生源数据(通过省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平台);

11

13

系用人单位,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办理毕业生违约手续及择业期内毕业生改派手续

1月-12

视导工作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视导团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三峡大学研究生教育视导工作条例》(三峡大研〔201414号),在全校范围内对研究生课堂教学、论文环节和教育管理等进行视导,加强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严格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1、通过视导课堂教学,促进研究生教学工作规范性;

2、通过视导培养环节,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性;

3、通过视导教育管理,促进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工作要点

1课堂教学视导。对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开展视导,主要从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评价(已设计新评价表)。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对公共基础课程、立项建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视导,通过分散与集体结合的听课方式掌握课程教学和建设情况。

2、学位论文环节视导。依据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规定和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加强对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等环节进行视导,保证学位论文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3、管理工作视导。加强对学院视导工作的指导,学院视导应主要从课程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设计等方面评价(建议设计符合学科特点的评价表),与学校视导评价形成互补。加强对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视导,以状态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指导学院做好各项工作。

四、工作计划

内容

要点提示

主要依据

工作方式

时间

1

1、课堂情况: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内容

课表、进度表

随堂听课

全学期

2、公共基础课、立项建设课程:教学组织、教学方法、能力培养、学术训练等

教师讲课

集体听课

全学期

2

学位工作

预答辩、答辩环节规范性

学院提供

实地检查

4-6

3

管理

工作

研究生院相关制度、文件等执行情况

学院提供

随机检查

全学期

五、视导分工

姓 名

联系电话

邮 箱

负 责 学 院

李力

13339786801

344468128@qq.com

机械与动力学院、电气与新能源学院、艺术学院、民族学院

任德记

13972603233

475493032@qq.com

土木与建筑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理学院

王炳华

13972603581

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

肖惜

15871585156

bernardxiao@qq.com

水利与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付承英

13545837921

523882445@qq.com

医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院报送

水环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工作会和学科建设研讨会

1、 水环学院研究生导师工作会议圆满落幕

2016121下午,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导师工作会议在水电楼B1-521举行,研究生院院长方子帆教授、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副院长李咸善教授、学院领导及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研究生导师工作会是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会议。面对研究生教育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统一了思想认识,指明了学院研究生培养的行动方向,必将进一步促进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2、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召开学科建设研讨会

1月2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利用寒假时间召开了年度建设工作会,学科建设第一责任人——校长何伟军教授、研究生院院长方子帆教授、水利与环境学院院长周宜红教授、机械与动力学院院长赵春华教授及相关学院分管学科建设的副院长张雄林、蒋廷耀、潘礼庆及学科主要成员、部分研究生参加了研讨。本次会议发掘了新的学科增长点,进一步理清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建设思路,为在新一年中进一步提升学科的实力和层次奠定了坚实基础。

材料与化工学院积极开展研究生调剂招生宣传工作

根据学院招生工作计划安排,学院积极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招生调剂宣传工作,目前已在小木虫、中国考研网、考研网、各考研论坛发布调剂招生信息,宣传效果颇为明显。目前学院各团队总共收到80多个考研学生的调剂信息,学院老师通过筛选,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材化学院2016年的研究生复试做好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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