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间 | 备注 |
1 | 研究生提交学位 论文 |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2、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研究生修改论文后印制3本,提交给学院用于预答辩; 4、提前毕业研究生(即2014级统招生)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书》。 | 学院 | 3月 | 论文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执行,研究生和导师对论文格式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审核。 |
2 | 申请学位 前期准备 工作 | 1、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本次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学位办,学位办进行审核; 2、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 | 学院 研究生院 | 3月 | 申请硕士学位名单包括: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研究生于3月-5月期间将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后,将录入的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院进行审查;学院相对集中将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位办审核。 |
3 | 导师库信息维护 | 将2016年新增导师信息录入导师库;对已有导师信息进行维护。 | 学院 研究生院 | 3月 | |
4 | 专家库 建立 | 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录入相关信息。 | 学院 研究生院 | 3月 | 按一级学科建立校内、校外论文评阅专家库,每个一级学科的校外专家不得少于10人,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及以上。 |
5 | 2015年立项的论文培优基金结题及 报销 | 2015年立项的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结题工作(论文结题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结题要求和报销范围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费用由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销。 | 学院 | 3月- 11月 | 学院留存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结题报告书;2、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科研成果汇总表;3、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 份。 |
6 | 学位证书 样式定稿 | 学位办将学位证书样式初稿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将证书样式进行修改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产生三峡大学学位证书样式,下文公布并向省学位办进行报备。 | 研究生院 | 3月 | |
7 | 导师培训 工作 | 学院负责导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 学院 | 3月- 6月 | |
8 | 预答辩 | 1、学院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 3、研究生须于4月15号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于学位论文评阅。 | 学院 | 4月 上旬 | 1、申请答辩的统招研究生必须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2、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6个月后1年之内再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3、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位同行专家组成(校内、校外不限),预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4、各学院须于4月10日前将预答辩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9 | 学位论文 评阅 |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论文评阅专家; 2、每篇论文聘请2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必须有1位是校外专家。 3、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学位论文送达评阅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4、学位办负责以下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 1)按10%比例随机抽取2013级应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2)2014级提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3)前次学位评阅未通过的学位论文。 | 学院 研究生院 | 4月中旬- 5月上旬 | 1、若2位评阅人中有1位意见为否定,则增聘1位评阅人,若累计2人意见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2、所有学位论文均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评阅。 |
10 | 研究生修改论文及印制 | 1、学院负责收集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并反馈给研究生; 2、研究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制6本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 学院 | 5月 | |
11 | 学院审查 答辩资格 | 学院在系统里审查: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位英语是否符合要求、资格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论文评语、论文格式等。 | 学院 | 5月 | 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资格论文、科研成果均需审查纸质原件并留存1份复印件。 |
12 | 研究生院审查答辩资格 | 学位办在系统里审查:论文开题、论文中期、预答辩、资格论文、学位英语、论文评语。 | 研究生院 | 5月25日前 | 学院必须于5月25日前将申请人的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位办进行审查。 |
13 | 答辩前 准备 | 1、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5人组成,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2、发布答辩公告(挂在各学院网站上)。 | 学院 | 4月- 5月 |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5位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有硕导资格且具有正高职称;另设1名答辩秘书(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 导师不得进入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可列席答辩并介绍答辩人情况。 |
14 | 论文答辩 | 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 学院 | 6月1日前 | 学位论文答辩须在6月1日前完成,必须有详细的答辩记录。 |
15 | 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学院按要求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 学院 研究生院 | 5月下旬-6月上旬 | 届时学位办交将发通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比例按照统招毕业生人数10%计算。 |
16 | 论文定稿及检测 | 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论文定稿后印制2本交给学院用于存档(注:校优论文获得者需提交3本)。 | 学院 研究生院 图书馆 | 5月下旬- 6月上旬 | 学院将论文电子档统一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委托图书馆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30%不允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
17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查每位申请者的条件,对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通过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 学院 | 6月10日前 | 1、所形成的分委员会材料一式二份,1份学院留存,1份交学位办; |
18 | 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 数据” | 学院按照要求督促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同时提交毕业生学信网电子照片,由学院进行审核。 | 学院 | 6月 上旬 | 本信息将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须认真审核,并由研究生本人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确认。 |
19 | 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工作 | 按照省学位办的有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 学院 研究生院 | 6月 上旬 | |
20 | 报送学位办材料 | 学院报送:学位评定书、分委员会材料1套。学位办进行审核、盖章。 | 学院 研究生院 | 6月12日前 | 学位评定书(一式三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一栏由学位办到校办盖章)。 |
21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1、全面审核申请者的条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 2、经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后通过,授予该 研究生硕士学位。 | 研究生院 | 6月 中旬 | |
22 | 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 毕业生按照《关于毕业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 学院 | 6月中 下旬 | 以学院为单位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本)。 |
23 | 办理及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 1、学位办按相关要求统一办理学位证书; 2、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 研究生院 学院 | 6月 下旬 | |
24 | 学位材料 归档 | 学院、档案馆三个部门按要求进行研究生期间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 学院 档案馆 | 7月1日前 | |
25 |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 ”数据” |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学位办。 | 研究生院 | 7月初 | |
26 | 清理导师库信息 | 学院按照学位办要求,校核并补充导师相关信息,对已退休和调离我校以及连续3年及以上未带研究生的导师,经报学位办审核后,进行清理。学位办对信息进行审核、汇总。 | 学院 研究生院 | 9月 底前 | | |
27 | 研究生提交学位 论文 |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2、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研究生修改论文后印制3本,提交给学院用于预答辩; 4、提前毕业研究生还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书》。 | 学院 | 9月 底前 | 论文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执行,研究生和导师对论文格式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审核。 | |
28 | 申请学位 前期准备 工作 | 1、学院将本次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学位办进行审核; 2、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 | 学院 研究生院 | 9月30日前 | 名单包括: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拟申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研究生于9月-11月期间将答辩资格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后,将录入的所有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院进行审查;学院相对集中将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学位办审核。 | |
29 | 预答辩 | 1、学院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 3、研究生须于10月15号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用于学位论文评阅。 | 学院 | 10月20日前 | 1、申请答辩的统招研究生必须进行预答辩,凡没有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未能通过的不能进行论文评阅。 2、没有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6个月后1年之内再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3、学院须于10月20日前将预答辩结果通报学位办。 | |
30 | 论文评阅 |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论文评阅专家; 2、每篇论文聘请2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必须有1位是校外专家。 3、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学位论文送达评阅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4、学位办负责以下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 1)提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2)前次学位评阅未通过的学位论文。 | 学院 研究生院 | 10月- 11月初 | 1、若2位评阅人中有1位意见为否定,则增聘1位评阅人,若累计2人意见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2、所有学位论文均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评阅。 | |
31 | 研究生修改论文及印制 | 1、学院负责收集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并反馈给研究生; 2、研究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制6本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 学院 | 10月-11月 | | |
32 | 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暂行)”相关要求,开展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 学院 | 10月-12月 |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开题报告结果由学院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
33 | 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开展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 学院 | 10月-12月 |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论文中期检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 |
34 | 2016年论文培优基金立项 申报 | 开展2016年学位论文培优基金立项申报工作。 | 学院 研究生院 | 10月-12月 | 届时学位办将发布通知,组织培优基金的立项申报,学院按要求开展工作。 |
35 | 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 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规定和申请学位材料。 | 学院 | 10月-12月 | | |
36 |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工作 |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 学院 研究生院 | 11月-12 月 | 届时学位办将发相关通知。 | |
37 |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 工作 |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工作。 | 学院 研究生院 | 11月-12 月 | 届时学位办将发相关通知。 | |
38 | 学院审查 答辩资格 | 学院在系统里审查: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位英语是否符合要求、资格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论文评语、论文格式等。 | 学院 | 11月 | 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资格论文、科研成果均需审查纸质原件并留存1份复印件。 | |
39 | 研究生院审查答辩资格 | 学位办在系统里审查:论文开题、论文中期、预答辩、资格论文、学位英语、论文评语。 | 研究生院 | 11月24日前 | 学院必须于11月24日前将申请人的资格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位办进行审查。 | |
40 | 答辩前 准备 | 1、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5人组成,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2、发布答辩公告(挂在各学院网站上)。 | 学院 | 10月- 11月 |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5位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有硕导资格且具有正高职称;另设1名答辩秘书(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 导师不得进入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列席答辩并介绍答辩人情况。 | |
41 | 论文答辩 | 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 学院 | 12月1日前 |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12月1日前完成,必须有详细的答辩记录。 | |
42 | 学位论文 抽检工作 | 按照省学位办和学校相关要求,对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 学院 研究生院 | 11月-12月初 | | |
43 | 论文定稿 及检测 | 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印制2本交于学院存档。学位论文正文部分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委托图书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学院 研究生院 图书馆 | 11月底- 12月初 | 学院将论文电子档统一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委托图书馆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30%不允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 |
44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逐一审核、评定每位申请者的条件,对三分之二及以上投票通过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 学院 | 12月8日前 | 所形成的分委员会材料一式二份,1份学院留存,1份交学位办。 | |
45 | 录入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 | 学院按照要求督促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同时提交毕业生学信网电子照片,由学院进行审核。 | 学院 | 12月上旬 | 本信息将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须认真审核,并由研究生本人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名确认。 | |
46 | 报送学位 材料 | 学院报送:学位评定书、分委员会材料1套。学位办进行审核、盖章。 | 学院 研究生院 | 12月10日前 | 学位评定书(一式三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一栏由学位办到校办盖章)。 | |
47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全面审核学位申请者的条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经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同意后通过,授予该研究生硕士学位。 | 研究生院 | 12月中旬 | | |
48 | 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 研究生按照《关于毕业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 学院 图书馆 | 12月中 下旬 | 以学院为单位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 | |
49 | 办理及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 1、学位办按相关要求统一办理学位证书; 2、研究生到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 学院 研究生院 | 12月下旬 | | |
50 |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学位办。 | 研究生院 | 12月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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