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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原则的意见及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的通知

2018年05月04日 0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一、征求对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原则的意见

2017年我校新增了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学位硕士点涉及13大类别23个领域。我校研究生教育已迈入全面提升培养质量的新时代,为进一步优化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体系,确保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新时代对高层次专门人才需求的变化,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对一流研究生教育总体规划,起草了《关于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意见起草说明》、《三峡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三峡大学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具体见附件1、2、3、4),现面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二、关于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博士学位点、学术型硕士点、专业学位硕士类别或领域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博导资格;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有硕导资格。

(二)各委员会组成:主任1名,原则上由资深教授担任,副主任1-2名,成员5-9人。

(三)学院以红头文件形式明确委员会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职责,如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课程建设、听课视导等。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培养办:

(一)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原则的书面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的红头文件。

附件:

1.关于三峡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意见起草说明

2.三峡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3.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4.三峡大学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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