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不断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湖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课程;
2、申报课程应为立项建设并结题的研究生课程,且至少经过1年及以上的教学实践,效果优良;
3、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符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要求,课程教学团队不少于3人。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附件1)、《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提出课程建设规划。
2、各学院在组织申报和推荐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时,要将课程建设与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成果培育有机结合,要优先考虑对重大教学成果培育提供重要支撑的课程,要充分发挥课程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
3、各学院应对申报课程进行专家评审,对申报书和建设成果等资料进行确认,按评分高低推荐。
三、经费支持
获批立项为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的项目,学校投入课程建设经费1-2万元,建设期原则不超过2年。
经费使用及管理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司函【2016】)408号)(附件3)及省教育厅和我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1、4月15日前,各学院上报《湖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湖北省属高校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表》(附件5)纸质版各二份及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2、4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