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通知建议立项为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的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建设任务书》(附件1)(一式三份)(任务书封面的项目编号请不填写),于5月10日前将任务书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其中经费开支应执行教育部文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原则上立项建设任务书的预期成果应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请学院对立项建设任务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建设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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