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7】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与“高校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两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2016年度高校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项目的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明确性、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性、项目产出和项目实施效果等。
二、调研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三、评价委托机构
机构名称:湖北衡平楚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望辉、袁文艺
联系方式:18971258967、15902743810
四、调研对象(详情见附件)
请贵单位按照附件中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将基础数据表的电子版于5月24日之前发送至852842489@qq.com,并安排专人接待。
湖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