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现阶段培养工作的要求,请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录入时间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0日
二、录入相关事项
(一)2017年新增的5个学位点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2017级培养方案(见表1)。
表1 新增5个学位点基本信息
序号 |
新增学位点名称 |
代 码 |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
学 院 |
1 |
法学 |
030100 |
学术学位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0 |
学术学位 |
机械与动力学院 |
3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0 |
学术学位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4 |
工程(生物工程) |
085238 |
专业学位 |
生物与制药学院 |
5 |
药学 |
105500 |
专业学位 |
医学院 |
(二)目前校级公共选修课共7门(见表2),请学院先确定2017级各专业学生需要上哪几门公共选修课,录入培养方案时将所需公共选修课添加到培养方案课程中(不需要7门公共选修课都添加),达到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即可。
表2 公共选修课课程基本信息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院 |
学时 |
学分 |
1 |
0000000010 |
书法经典作品赏析 |
艺术学院 |
32 |
2 |
2 |
0000000011 |
中西文化对比赏析 |
外国语学院 |
32 |
2 |
3 |
0000000012 |
自然科学中的哲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4 |
1.5 |
4 |
0000000013 |
新制度经济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2 |
2 |
5 |
0000000014 |
知识产权法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32 |
2 |
6 |
0000000015 |
创新创业学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32 |
2 |
7 |
0000000016 |
信息检索 |
图书馆 |
16 |
1 |
三、操作流程
(一)标注学位课
1.课程库中已有的专业课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基础信息—课程信息),在课程信息中将学院开设的专业课为学位课的,在“是否学位课”模块逐一标注出来并保存(如图1、图2所示,图示见附件)。
2.课程库中需新增的专业课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基础信息—课程信息),在课程信息中将学院新增的专业课添加到课程信息库中,同时在“是否学位课”模块标注出来并保存(如图3、图4所示,图示见附件)。
(二)录入培养方案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全部标注出来后,再分别录入学术型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培养管理—培养方案—学术型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如图5、图6所示,图示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学分的设置要符合培养方案规定
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课学分、必修课学分、总学分的学分上下限应与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要求对应、统一。
(二)必填项信息要完整准确
录入培养方案时红色*号为必填项,必填项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新录入的培养方案执行年级项应选择“2017级”。
(三)若培养方案仍延用2016级的没有调整,可不用新增录入,待下学期开学时再操作培养方案与学生的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