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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5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现阶段培养工作的要求,请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录入时间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0日

二、录入相关事项

(一)2017年新增的5个学位点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2017级培养方案(见表1)。

1  新增5个学位点基本信息

序号

新增学位点名称

代 码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学 院

1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00

学术学位

机械与动力学院

3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0

学术学位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

工程(生物工程)

085238

专业学位

生物与制药学院

5

药学

105500

专业学位

医学院

(二)目前校级公共选修课共7门(见表2),请学院先确定2017级各专业学生需要上哪几门公共选修课,录入培养方案时将所需公共选修课添加到培养方案课程中(不需要7门公共选修课都添加),达到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即可。

2  公共选修课课程基本信息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学院

学时

学分

1

0000000010

书法经典作品赏析

艺术学院

32

2

2

0000000011

中西文化对比赏析

外国语学院

32

2

3

0000000012

自然科学中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4

1.5

4

0000000013

新制度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32

2

5

0000000014

知识产权法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32

2

6

0000000015

创新创业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32

2

7

0000000016

信息检索

图书馆

16

1

三、操作流程

(一)标注学位课

1.课程库中已有的专业课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基础信息—课程信息),在课程信息中将学院开设的专业课为学位课的,在“是否学位课”模块逐一标注出来并保存(如1、2所示,图示见附件)。

   2.课程库中需新增的专业课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基础信息—课程信息),在课程信息中将学院新增的专业课添加到课程信息库中,同时“是否学位课”模块标注出来保存(如34所示,图示见附件)。

(二)录入培养方案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全部标注出来后,再分别录入学术型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培养管理—培养方案—学术型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如56所示,图示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学分的设置要符合培养方案规定

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课学分、必修课学分、总学分的学分上下限应与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要求对应、统一。

(二)必填项信息要完整准确

录入培养方案时红色*号为必填项,必填项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新录入的培养方案执行年级项应选择“2017级”。

(三)若培养方案仍延用2016级的没有调整,可不用新增录入,待下学期开学时再操作培养方案与学生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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