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二、相关工作
培养方案录入
(一)完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信息
请相关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课程信息。
操作模块:【培养管理】-【基础信息】-【课程信息】
操作程序:
1.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样的课程
在“课程信息”中勾选该门课程,点击“修改”,在“授课对象”中添加“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位课在“课程信息”中予以标注。
2.需新增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
在“课程信息”中点击“增加”,按编码规则重新编制课程代码(点“检查代码”,确保课程代码无重复),在“授课对象”中添加“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位课在“课程信息”中予以标注。
(二)录入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课程信息完善后,于6月30日前录入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操作办法参照研究生院网页《关于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工作的通知》)
操作模块:【培养管理】-【培养方案】-【学术型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学术型培养方案
勾选相同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点击“复制增加”,在“学生类别”中同时选择“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再完善其它信息后保存并提交。
2.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勾选相同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点击“复制增加”,在“学生类别”中同时选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再完善其它信息后保存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关于制定年度
新增录入的培养方案,制定年度选择“2017”。
(二)关于培养方案课程
1.培养方案课程中公共英语的课程代码
(1)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英语的课程代码为1400000001。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英语的课程代码为1400000010。
(3)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的课程代码为1400000008。
(三)学分的设置要符合培养方案规定
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课学分、必修课学分、总学分的学分上下限应与培养方案中课程学分要求对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