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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教育培养过程,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培养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在第11~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与形式
第一阶段:11月7日—11月11日 专项检查
各学院根据《三峡大学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对所属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过程中 “红七条”情况进行集中专项检查,检查方法由学院自定。研究生院对全校研究生课堂教学 “红七条”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式采用随机听课、查课、师生谈话等形式。
第二阶段:11月14日—11月25日 学院自查
各学院按照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三峡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状态考核方案(暂行)》开展自查,自查项目和形式由学院自定,但必须包含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9日 学校抽查
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状态考核指标体系对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人员由研究生院领导、研究生视导、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管理人员等组成。
二、学校抽查范围
上学期课程考试(查)的相关材料,上学期及本学期研究生论文环节的相关材料(开题、中期、预答辩),本学期教学过程及管理的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
1、11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课堂教学 “红七条”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11月28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和各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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