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培养环节现阶段工作安排,请学院核查2025年6月份拟毕业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并按要求报送成绩合格名单。
一、统计要求
请将2025年6月拟毕业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单统计在《成绩合格名单模板》(见附件)。
1.基本标准 申请人须达到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环节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5分。
2.提前毕业 研究生提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单科成绩应均在80分及以上。
二、报送材料
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来华留学生)成绩合格名单(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20日前,按照附件《成绩合格名单模板》的格式将成绩合格名单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给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