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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13日 14:24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1.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分的完成情况。

2.学位课平均成绩。

二、中期考核形式

学生根据考核内容,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管理人员组织完成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做出考核结论。

三、中期考核标准

1.优秀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

2.合格生: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3.不合格生:未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低于75分。

四、中期考核流向

1.优秀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2.合格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不合格生:延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一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五、材料报送

学院于11月29日之前完成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将《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纸质版留学院保存。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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