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培养环节现阶段工作安排,请学院核查2021年6月份拟毕业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并按要求报送成绩合格名单。
一、统计要求
请将2021年6月拟毕业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单统计在《成绩合格名单模板》(见附件)。
1.基本标准 申请人须达到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环节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5分。
2.提前毕业 研究生提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单科成绩应均在80分及以上。
二、报送材料
1.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来华留学生)成绩合格名单(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2.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绩合格名单(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3.在职工程硕士成绩合格名单(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20日前,按照附件《成绩合格名单模板》的格式将成绩合格名单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给培养办。延期毕业学生须在平台申请延期毕业,学院、研究生院审批,延期毕业汇总表签字盖章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提前毕业学生须在平台申请提前毕业,提交纸质版申请,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