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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校内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05日 15:4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在《关于提前做好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

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研究生院拟推荐3个项目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从现有三峡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获培育项目(附件1)中遴选,每个学院限推荐1个项目,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个项目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报送材料

为了打造能够入围省级奖励的优秀成果,请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凝练打磨,高度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查漏补缺、挖掘内涵、扩展外延,进行教学成果的凝练,不断完善现有教学成果,同一学院或类似项目建议进行成果整合,请学院统筹、论证后确定拟申报成果。

项目如果跟三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密切相关,请联系相关学院(分别为电气学院、经管学院和田家炳教育学院),在简表抬头签字盖章。

110日前,上交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五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五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材料: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电子版各一份发送至Pyk@ctgu.edu.cn。同时准备一份答辩PPT,答辩时间10分钟。

224前,通过遴选的三个项目按照按照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相关材料准备,装订成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方式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3个项目推荐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

四、具体时间安排

111012点前提交申报材料;

2116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16日—223日,拟推荐项学院和负责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4224日上午12点前,拟推荐项目负责人提交完善后的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202215

 

 

 

附件:1、三峡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获培育项目

2、上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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