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REV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5年春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日程表

2025年02月24日 15:57  点击:[]


2025年春季学期学位管理相关工作未具体说明时间和具体安排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与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等文件

组织导师和研究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等文件,了解规章制度要求,并修订相应细则。

学院

2025年全年

2

夏季答辩及授位:

审核科研成果

研究生根据相关要求,在研究生系统填写学位授予科研(学术)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并将相应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学院审核。

研究生

3月至4月,学院自行安排

3

夏季答辩及授位:

开放学位授予批次

学位办在系统内开放“20256月授位”批次,启动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院

2月底

4

夏季答辩及授位:

预答辩

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内选择“20256月授位”批次,提交预答辩申请,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用于预答辩(博士5本;硕士3本)。

研究生

331日前,不晚于答辩前2个月

导师审核。

导师

研究生打印《预答辩申请和登记表》。

研究生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组织预答辩。

学院

研究生录入专家信息上传《预答辩申请书和登记表》扫描件。

研究生

学院录入预答辩结果。

学院

5

夏季答辩及授位:

开放论文查重和送审轮次

学位办按通知说明,定期在系统内开放论文查重和送审轮次,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查重)和匿名评阅(论文送审)。

研究生院

3月至5

6

夏季答辩及授位:

提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峡大研〔202114号)修改学位论文。

导师

研究生

3月至4

研究生对照通知安排,在系统内选择相应的送审轮次,提交用于查重的论文、用于送审的论文和用于送审的论文摘要。

研究生

导师审核。

导师

学院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核

学院

7

夏季答辩及授位:

答辩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前查重)

学位办按轮次定期集中下载查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院

3月至4月,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前完成

8

夏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论文送审)

学位办按轮次和相应比例抽取校级送审名单并送审。

研究生院

523日前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和《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开展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学院

523日结束全校本批次论文送审工作,如523日仍未收到评阅反馈结果(含增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学院

研究生院

9

夏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修改及印制

学位办、学院将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研究生和导师,研究生按照专家和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印制论文(硕士6本,博士8本)提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学院

研究生院

4月至5

10

夏季答辩及授位:

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系统上传用于答辩的学位论文,打印《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研究生

515日前

导师审核答辩论文。

导师

学院审核答辩资格,审查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提前毕业生单独审核)、论文评阅成绩、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等是否达标。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科研成果名单须公示3天。

学院

学位办抽查答辩资格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

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完成答辩分组。

论文答辩电子公告至少在正式答辩前5天于学院网站发布,纸质公告至少在答辩前3天于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学院

526日前

学院开展答辩工作,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学院备案详细的答辩记录。

529日前

在系统上传《答辩决议书》。

研究生

在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学院

审核答辩结果。

研究生院

11

夏季答辩及授位:

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后查重)

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按照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在系统提交用于答辩后查重的论文。

导师

研究生

530日前

学位办集中下载查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院

530日前

12

夏季答辩及授位:

申请学位

在系统内申请授予学位,上传用于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

531日前

在系统内审批。

导师

在系统内审核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生成上分会讨论名单。

学院

13

夏季答辩及授位: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 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分会表决票、分会记录表、学位授予名单汇总表、科研汇总表、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硕导遴选相关材料。

2. 分会审议及审定事项:

12025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20256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32025年三峡大学校优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42025年三峡大学校优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52025年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62025年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7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硕导名单;

8)其他需要分会讨论的事项。

3.   系统内录入分会讨论结果,导出并打印分会决议。

4.   系统内完成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分流。

5.   学院须报送材料(材料1-811-16,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9-10提交纸质版):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7)《学院2025年三峡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分会排序);

8)《学院2025年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分会排序);

9)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纸质版1份;

10)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纸质版1份;

11)《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12)《学院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13)《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4)《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5)《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6)其他需上会讨论的材料。

学院

64日前

14

夏季答辩及授位:

录入学位授予信息数据

研究生在系统中核对学位授予数据,学院审核,导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用于存档。

研究生

学院

64日前

15

夏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论文定稿存档

学位论文定稿后,研究生按《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使用须知》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博士印制学位论文3份,硕士印制学位论文2份提交至学院存档。

研究生

学院

学院自行安排

学院向图书馆集中提交1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稿。学院向学位办提交1份博士学位论文定稿。

研究生

学院

研究生院

16

夏季答辩及授位: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7次会议

表决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校优论文名单等。

研究生院

612日(暂定)

17

夏季答辩及授位:

办理及发放学位证书

学位办完成学位证书制证,学院集中领取并发放。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13份)会后由学位办统一印发给学院,学院合订于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

学院

研究生院

校会后10天内

18

夏季答辩及授位: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信息上报后即可查询学位信息。

研究生院

76日前

19

夏季答辩及授位:

学位材料归档

按要求对进行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等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学院

档案馆

7


附件:

1. 《三峡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认定标准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5号)

2. 《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

3. 《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

4. 《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峡大研〔202114号)及附件

5. 《学院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系统可导出)

6. 《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系统可导出)

7. 《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系统可导出)

8. 《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使用须知》

9.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系统可导出)

10.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系统可导出)

11.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系统可导出)

1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系统可导出)

13. 《学院2025年三峡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14. 《学院2025年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15. 《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16. 《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7.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19. 《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253号)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 下一条:三峡大学2025年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