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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27日 11:20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三峡大研〔2019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2018-2019学年度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三、名额分配:

1.各学院按20182019学年度通过论文答辩全日制人数(不含MBAMTIMPA)的10%进行推荐。

2.MBAMTIMPA20182019学年度通过论文答辩人数的5%进行推荐。

序号

学院

拟毕业全日制(不含MBAMTIMPA)人数

推荐名额(10%

MBAMTIMPA拟毕业人数

推荐名额(5%

推荐名额合计

1

水利与环境学院

128

13

13

2

土木与建筑学院

111

11

11

3

机械与动力学院

54

5

5

4

材料与化工学院

31

3

3

5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156

16

16

6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45

5

5

7

经济与管理学院

66

7

34

2

9

8

医学院

128

13

13

9

文学与传媒学院

37

4

4

10

田家炳教育学院

13

1

1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5

4

4

12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15

2

42

2

4

13

理学院

20

2

2

14

生物与制药学院

62

6

6

15

艺术学院

8

1

1

16

体育学院

4

0

0

17

外国语学院

21

2

31

2

4

18

民族学院

7

1

1

合计

941

96

107

6

102

四、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2.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研究内容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图表规范。  

   4.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  

   5.原则上所有专家评阅成绩均≥85分的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90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  

五、评选程序

   1.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校优论文推荐工作,与会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为有效。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名额,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且得票最多的论文即入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备注: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38次专题会议纪要》(纪要专题〔2016〕18号)规定:对于论文评阅成绩80分以下的,论文答辩成绩85分以下的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律不予推荐。

   2.各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2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校优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报送学位办

   3.学位办进行审核、汇总,将名单推荐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

   4.校学位评定委员召开会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审定。

   5.拟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为2019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下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2日前,将《2019年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位办。  

学位办

2019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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