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日程表
2024年春季学期学位管理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老系统)完成。相关工作未具体说明时间和具体安排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序号 |
工作内容 |
主要内容与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学院报送材料 |
1 |
修订院级硕博学位授予认定标准文件 |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遵照《三峡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认定标准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5号),修订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认定标准管理办法文件。 |
学院 |
6月5日 |
《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认定标准管理办法》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
2 |
修订院级硕博学位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文件 |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遵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和《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分别修订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文件。 实际执行标准不低于学校文件要求。 |
学院 |
学院启动春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前完成修订,不晚于3月29日 |
《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
3 |
夏季答辩及授位:报送拟申请学位名单 |
学院报送拟申请学位(博士、硕士)人员名单。 |
学院 研究生院 |
3月7日前 |
《2024年夏季拟申请学位(博士、硕士)人员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1份。 |
4 |
夏季答辩及授位:报送和审核科研成果 |
研究生根据相关要求,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学位授予科研(学术)论文信息及其它科研成果信息,并将相应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送学院审核。 |
博士、硕士研究生 |
3月至4月,学院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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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夏季答辩及授位:预答辩 |
研究生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用于预答辩(博士5本;硕士3本)。 |
博士、硕士研究生 |
3月31日前,不晚于答辩前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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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组织预答辩。 学院需及时录入预答辩结果。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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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查重、评阅和答辩申请。 |
导师 博士、硕士研究生 |
4月1日前,答辩前查重之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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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夏季答辩及授位:提交学位论文 |
研究生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峡大研〔2021〕14号)撰写修改学位论文,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 |
博士、硕士研究生 |
3月至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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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
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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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核。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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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夏季答辩及授位:答辩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前查重) |
学院统一收集学位论文电子版材料后,在学位办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通过方可参加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论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命名采用“学号-姓名-专业名称” 方式(如:202100010021001-张三-信息系统)。 |
学院 |
3月至4月,学院自行安排,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 |
学位论文电子版。 |
8 |
夏季答辩及授位: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论文送审) |
学院按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和《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开展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
学院 |
5月24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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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报送拟申请学位(博士、硕士)人员名单后,学位办于3月下旬根据送审论文范围发布校级送审名单。学院于4月4日前报送校级送审论文。 论文、摘要、送审信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填写规则准备,不规范将无法送审论文。 |
研究生院 |
《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论文摘要、学位论文电子版材料。 |
5月24日结束全校本批次论文送审工作,如5月24日仍未收到评阅反馈结果(含增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
学院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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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夏季答辩及授位:学位论文修改及印制 |
学院将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研究生和导师,研究生按照专家和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印制论文(硕士6本,博士8本)提交学院用于论文答辩。 |
学院 |
4月至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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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夏季答辩及授位:审核学位授予条件 |
学院审查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提前毕业生单独审核)、论文评阅成绩、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等是否达标。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科研成果名单须公示3天。 |
学院 |
5月16日前 |
报送材料(电子版): 1.《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2.《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3.《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
学位办检查博士和抽查硕士的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与论文评阅成绩等要求是否达标。 |
研究生院 |
5月2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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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夏季答辩及授位:论文答辩 |
学院组建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论文答辩电子公告至少在正式答辩前5天于学院网站发布,纸质公告至少在答辩前3天于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
学院 |
5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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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开展答辩工作,研究生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学院备案详细的答辩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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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夏季答辩及授位:答辩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后查重) |
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按照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提交论文。 |
导师 博士、硕士研究生 |
5月31日前 |
学位论文电子版。 |
学院将电子版论文统一提交至学位办,由学位办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格式要求与答辩前查重一致。 |
研究生院 |
6月1日前 |
学位论文电子版。 |
13 |
夏季答辩及授位:录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
研究生按照要求填写《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录入数据,同时提交毕业生学信网电子照片,由学院进行审核。 该信息为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信息数据,填写须完整、准确,须经研究生本人确认并对本人信息负责。 提交的电子照片须与学信网毕业信息、上交学院用于制证的纸质照片完全一致,建议按时参加新华社照片采集。 |
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院 |
6月4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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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夏季答辩及授位:学位论文定稿存档 |
学位论文定稿后,研究生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操作说明》中的要求,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印制2本学位论文提交至学院存档。 |
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院 图书馆 |
学院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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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向图书馆集中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定稿。 |
6月中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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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向学位办集中报送校级优秀硕士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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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经答辩委员会及指导教师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排序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学院 研究生院 |
6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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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夏季答辩及授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议及审定事项: 1.2024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2024年6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3.2024年三峡大学校优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4.2024年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5.2024年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6.2024年春季学期新增硕导名单; 7.其他需要分会讨论的事项。 |
学院 |
6月5日前 |
报送材料(材料1-7和9-14,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8提交纸质版):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7.《学院2024年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8.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纸质版1份; 9.《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10.《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11.《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2.《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3.《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4.其他需上会讨论的材料。 |
17 |
夏季答辩及授位: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4次会议 |
表决通过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1式3份)会后由学位办统一印发给学院,学院合订于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 |
研究生院 |
6月14日(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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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夏季答辩及授位:办理及发放学位证书 |
学位办完成学位证书制证,学院集中领取并发放。 |
学院 研究生院 |
会后5个工作日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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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夏季答辩及授位: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 |
学位办对“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学位办。 |
研究生院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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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夏季答辩及授位:学位材料归档 |
按要求对进行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等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
学院 档案馆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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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第1批即时授位(零星授位) |
即时授位工作的启动时间另行通知。超过当批次接收材料时间的学位授予申请,需等到下一批次再办理。 即时授位工作环节和所涉及的职能部门多,因此暑期制证时间无法确定。学位证制证需经申报-审核-公示-开会分-复审-开主席会-公示-发文-定版印刷-用印等环节,且证书无法提前预制。 |
学院 研究生院 |
3月底4月初 |
报送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1.《关于建议授予XX等X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议》; 2.《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3.《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4. 科研(学术)成果发表的证明材料。 |
22 |
第2批即时授位(零星授位) |
6月底7月初 |
23 |
第3批即时授位(零星授位) |
8月上旬 |
附件:
1.《三峡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认定标准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5号)
2.《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3号)
3.《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3〕52号)
4.《2024年夏季拟申请学位(博士、硕士)人员名单》
5.《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三峡大研〔2021〕14号)及附件
6.《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及填写规则
7.《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8.《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9.《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学术)成果审查表和分类统计表》
10.《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使用须知》
1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1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1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
1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名单》
15.《学院2024年三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16.《学院新增硕导遴选结果上报材料》
17.《学院学位授予各环节未通过研究生名单》
18.《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19.《关于建议授予XX等X位同学硕士学位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