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国家图书馆《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通知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安排如下:
一、交存内容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授予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
二、主要工作
(一)校学位办向图书馆获取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向学院获取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分别报送“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和国家图书馆。
(二)学院向校学位办报送工作人员信息,并在“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等登记。
(三)学院根据“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显示的名单,补齐缺失的学位论文。
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一)准备定稿学位论文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在离校前,在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校学位办定期向图书馆集中获取论文,如有缺失未报送的,由学院登陆系统查看后补齐。
2. 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学院在报送学位授予材料时,一并向校学位办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
(二)学院报送工作人员,并在平台注册登记
1. 11月27日16:00前,学院确定论文报送工作人员,填写《学院单位二级账号导入表格模板》电子版报送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导入系统,激活账号。
2. 11月28日17:00前,学院工作人员以手机号登陆“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https://lwgl.cdgdc.edu.cn/),完善二级账号信息。二级账号用于查看和补报未报送的学位论文。
(三)校学位办集中报送论文,学院补交论文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由校学位办于2025年12月25日前,在“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集中提交论文。
集中提交论文后,学院可在平台查看缺失未报送的论文。缺失未报送的论文由学院于2026年1月15日前,在平台完成提交,同时提醒研究生在图书馆系统完成补交。
2. 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由校学位办集中寄送至国家图书馆。
(四)后期工作
学院对导师和研究生做好相关提示工作:
1. 所有的学位论文均须提交。仅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按涉密论文规定另行处理;其他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均须按规定提交。
2. 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必须按时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3. 定稿论文不随意变更题目。提交的学位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等核心信息,须与填报的学位授予信息中保持一致。
四、工作提示
提交的论文必须为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最终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相同,电子版文件格式要求为PDF。
论文提交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每年定期开展。上级部门有后续安排的,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