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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5日 00:0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及《预算法》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工作任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7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评价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算法》,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依据国家、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省级教育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省级财政支出教育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加强省级财政支出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准确、合理地开展项目评价工作。 

(二)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结果经得起检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层分类原则。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综合评价、厅财务处会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建专班重点抽查等方式分层组织实施,按照不同类型项目的评价指标,进行分类评价。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开展,对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对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见附件1、附件2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一般绩效评价项目指标体系(见附件3

四、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单位工作内容:

(一)填写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请以此次印发方案中的基础数据表为准,填写数据要求完整、真实、准确。

整理支撑材料。依据填写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4和资料清单(见附件5准备支撑材料。

)组织填写调查问卷。本次调查问卷对象为教师和在校学生,各问卷调查样本量不低于100份。此次问卷调查将采用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请单位根据各项目要求,将调查问卷的网址和二维码通过QQ、微信、邮件等形式推送至调查对象。该项工作于3月18日前完成。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将基础数据表、支撑材料电子版于3月1611:00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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