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不断提高研究生课程质量,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与实施办法》(三峡大研〔2016〕45号),积极培育省级及以上研究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教学成果奖等,现开展2020年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的且具有良好基础的核心课程;可共享在线课程;2019年新增学位点人才培养方案中拟开设的核心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两年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新增学位点除外)。
3、优先支持公共基础课、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
4、鼓励老师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经验,建设在线课程,特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改革,给予优先支持。
5、鼓励学院设立专项经费与研究生院共建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等精品课程,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对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学院在年度目标考核中设置加分项)。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三峡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与实施办法》(三峡大研〔2016〕45号)(附件1)、《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附件2)、《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附件3)等相关文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教学目标提出课程建设规划。
2、学院组织申报、推荐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时,要统筹考虑课程建设与教学团队建设,突出成果导向,积极培育省级及以上的精品课程、教材和教学成果奖。
3、课程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主持1个课程建设项目;每位教师最多参与2个项目。
4、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经学院评审后推荐到研究生院,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不少于1项,原则上不超过2项;各临床医院由医学院统一推荐,医学院(含临床)不超过3项。
5、设立专项经费与研究生院共建研究生课程的学院可增加推荐项目数,但要严格把关申报书质量:
(1)同意资助50%项目经费的学院,可增加推荐2项;
(2)同意资助100%项目经费的学院,在质量优先前提下,推荐4项数不限。
6、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数为20项左右(不包括学院与研究生院共建的研究生课程)。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认真学习附件1、2、3,撰写《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要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2、学院召开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对申报书中建设规划、预期成果等内容进行论证,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按评分高低推荐。
3、学院将拟推荐的项目申报书和《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评审汇总表》一起上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查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坚持质量第一标准。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人应按照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所在学院提供必要支持,并督促负责人按计划推进,确保顺利完成。
2、项目经费分两批划拨,正式立项后划拨50%;学院与研究生院共建的研究生课程首批经费由学院资助。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以立项时间开始计算。项目中期考核在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立项。第二批经费根据中期考核情况采取浮动方式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为立项经费总数的0-100%。
4、项目结题验收标志性成果为:(以下A、B、C任选1项)A、出版专业特色教材1部;B:研究型课程+全校公开示范课;C、课程案例库(不少于5个案例)+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须标注项目编号)。
5、结题验收评审成果显著的项目,纳入学校省级及以上研究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给予滚动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不按要求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项目负责人及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任何项目和奖励,相关学院1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同类型的项目和奖励。
五、申报材料
各单位在5月10日前统一将《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4)纸质一式两份、《三峡大学校级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评审汇总表》(附件5)纸质一份(签字盖章)及其电子文档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07室)。联系人:陈莉,电子邮箱:Pyk@ctgu.edu.cn ,联系电话:6394417。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