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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

2015年11月13日 00:00  点击:[]

三峡大研〔20153

为保证我校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结合学校来华留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一、来华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当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申请人需达到培养方案中各培养环节的基本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且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科研成果要求

1.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需公开发表1篇期刊论文,或发表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会议论文1篇(仅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2.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需公开发表1篇期刊论文,或发表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会议1篇期刊论文,或发表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会议论文1篇(仅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或者提交能反映本人科研水平的其他成果(如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文学艺术作品等),成果形式及评价标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规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执行。

3.硕士研究生提交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需以三峡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与申请学位的学科相关。

(四)提前申请论文答辩

1.学习时间少于学校规定标准学制半年以上的为提前申请答辩。

2.申请人需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会议论文2篇及以上(仅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二、来华留学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

(一)博士学位申请人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科研成果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主要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际学术期刊(含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会议论文(仅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上公开发表2篇论文,且至少1篇被《SCI》、《SSCI》、《A&HCI》、《EI》之一收录。

2.博士研究生需将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有关内容以第一作者且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后,方能申请博士学位。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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